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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刚玉: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2006-01-23 06:47

  一、改革方案要点
  1、对价安排的形式、数量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了获取其所持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权,作为对价,向公司股改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总计3,088.8万股公司股票,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公司流通股股票10股获付2.7股公司股票。
  2、对价安排的执行方式
  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若获得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所获得的股份,由登记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记入账户。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公司第一大股东太原双塔刚玉(集团)有限公司的特别承诺
  (1)本承诺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并特别承诺所持有的太原刚玉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48个月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
  (2)鉴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东方资产公司,未明确表示其是否同意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刚玉集团同意,根据公司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由东方资产公司承担的对价安排,由刚玉集团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东方资产公司所持股份在上市流通前,应当先向刚玉集团偿付代为垫付的对价股份,或取得刚玉集团的同意。
  2.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
  公司其他非流通股股东东山煤矿承诺:本承诺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三、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2月20日。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2006年2月27日。
  3、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2月23日至2006年2月27日。
  四、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相关证券自2006年1月23日起停牌,最晚于2月13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年2月10日之前(含当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后下一个交易日复牌。
  3、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日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相关证券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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